Kaiyun App下载 全站Kaiyun App下载 全站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公司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万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具体实施方式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该代码下所涵盖的细分行业较广,包括汽车整车制造业、汽车发动机、电气电子装置及汽车照明仪表、座椅零部件、汽车内饰件等零部件制造业。
汽车零部件产业作为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工业的基础,也是汽车工业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和主要驱动力。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发展以及汽车产业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国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正走向独立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原有的整车装配与零部件生产一体化、大量零部件企业依存于单一整车厂商以及零部件生产地域化的分工模式已出现变化。在注重专业化、精细化的背景下,通用、福特、大众、丰田等跨国汽车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传统的纵向一体化、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逐步转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其在扩大产能规模的同时,大幅降低了零部件自制率,取而代之与汽车零部件企业形成基于市场的配套供应关系。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不断加大投入提高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与海外市场开拓能力,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加之传统的成本和价格优势,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国际市场地位不断提升,推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持续增长。全球整车厂商对国内汽车零部件采购途径的青睐,国家颁布的多项产业扶持政策对提升零部件企业竞争力的支持,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但随着我国汽车行业整体步入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的调整期,汽车零部件市场也开始迈入结构性调整时代。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座椅滑轨总成及汽车座椅、安全带、闭锁等系统冲压件、注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汽车座椅骨架、座椅功能件和金属、塑料成型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同时,公司一直专注于汽车冲压模具的技术研发工作,拥有级进模、传递模等模具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掌握设计和制造大型精密和高强度汽车冲压模具的能力。公司与东风李尔集团、麦格纳、中国李尔、延锋智能、临港均胜、泰极爱思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东风李尔集团、麦格纳集团最重要的战略供应商之一。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申请人民币1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合计44,000万元额度。本次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招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发展及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具体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以公司(含子公司)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应收账款、现金、银票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的担保情况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周建清先生为办理上述银行融资事宜的有权签字人,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并且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q》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2020年 9 月 15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 23.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6,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9,339,811.32元后,实收人民币436,860,188.68元,于2020年9月9日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 (账号: 7)开立的验资专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782,854.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077,333.9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9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1号)核准,2022年9月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4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7,169.81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79,652,830.19元。该款项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汇入到上海沿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闵行支行专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231,132.06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421,69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上海沿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于2020年9月9日、2020年11月13日、2021年5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上海农商行陈行支行两家银行签订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于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两家银行签订了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注1:2022年12月份由于柳州沿浦科技财务人员误将不属于募集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导致募集资金专户结存金额比实际结存金额多100万,该笔资金已于2023年1月5日归还。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在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募投项目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的项目,截止 2020 年 9 月 9 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11,302.71万元。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ZA15694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02.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1,302.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在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募投项目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的项目,截止2022年11月16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8,189.08万元。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30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189.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189.0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确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0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使用1,000万元、2022年1月13日使用2,000万元、2022年1月26日使用2,000万元、2022年2月23日使用1,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6月9日,公司提前归还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6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截止2022年10月1日,公司已经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2022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确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使用3,000万元、2022年10月14日使用2,500万元、2022年11月14日使用500万元、2022年11月15日使用500万元,共计补充流动资金6,500万元。截止2022 年12月15日,公司已经将用于暂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本公司根据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并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使用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沿浦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上海沿浦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银证券认为,上海沿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遵照了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沿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已投产并逐步实现效益。根据公司2020年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项目投产到完全达产有一定的运行周期,将在完全达产后进行募投项目效益实现的测算并与预计效益进行比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将以上募投项目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进行比较。
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能力、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核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且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其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3、 对中小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上海沿浦公司行政大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日期: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登记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