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渭南金城大厦7楼第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唐英林监事书面委托李宏伟监事会主席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7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事项的处理、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2、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诚信义务。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到位,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4、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及会计事项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2023年4月23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李富有、王军生、季成、张金钰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1、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2022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9635.68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1425.61万元,具体如下:
(三)2023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2949.00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较上年计划增加的主要原因:金堆城钼矿采矿和选矿升级产生的工程项目所致。
经营范围:矿产品(矿产资源勘探、开采除外)的加工、科研与销售;新型建材的生产与销售;机械加工;项目(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建筑工程的施工;工程承包;房地产经营与开发;土地、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热力生产和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设施承装、维修与实验;通信设施的技术服务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矿山工程、房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运输(仅限矿内运输);装卸倒运;道路养护(仅限于矿内道路);吊装;建材销售;租赁业务(工程机械设备、工程施工设施器具、房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修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安防工程,停车场管理服务,供水、供暖服务,综合商店,浴池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岩土工程;测绘、钻井施工、桩基检测;房屋租赁;土地规划;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规范编制;工程咨询;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土工及建材试验、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监理;城乡规划编制;环境评价;矿山与工业、土木工程建筑的设计;地基技术处理;机电一体化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工程造价咨询;劳动安全评价;工业工程、矿山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承包;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加固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施工;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矿石化验、化验技术服务、选冶试验咨询与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制造销售(除专营);钨、钼、钽、铌等难熔金属材料加工、钛、钛阳极、钛板式换热器、钛阴极辊等钛材的深度加工、制造、稀土金属冶炼、中间合金产品及各种金属复合材料的销售(凭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及其加工;开展煤炭经营的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铝及铝基合金和炭素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煤炭销售;自备电厂经营;供热服务;有色金属及非金属冶炼加工,有色金属产品及原料、相关机电产品的贸易及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的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钒矿开采、选冶、钒产品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有色金属及其产品和非金属矿产品(国家管理品种除外),产品贸易,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管理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仪器、Kaiyun 开云仪表,五金交电,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零售和代购代销;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造;电镀加工;淬火加工;喷涂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制品修理;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铁合金冶炼;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增材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金属密封件制造;紧固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衡器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紧固件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软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衡器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公司与金钼集团发生的经常性、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结算,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该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收费为95万元,与2022年度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及相关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其担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的资格及相关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同意续聘大信担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渭南金城大厦7楼第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柳晓峰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17项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226,60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6,798.13万元。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柳晓峰、朱凌云、马治国、马祥志、秦国政、罗洛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3-011)
同意公司2023年度安排技改技措项目82032万元,设备更新2158.60万元,总额为84190.60万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9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13)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4)
同意柳晓峰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Kaiyun 开云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1,828.15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182.81万元后,2022年可供者分配的利润为136,645.34万元,加上此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468.98万元,总计可用于者分配的利润为146,114.32万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按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3,226,604,4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96,798.13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49,316.19万元待以后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按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3,226,604,4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6,798.13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49,316.19万元待以后分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计可用于者分配的利润为146,114.32万元,结合公司目前运营及财务状况,本次利润分配能够使者更好的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3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900.87万元。
经2013年1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研究通过,公司参与安徽金沙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钼业”)部分股权转让挂牌招标,并于2013年1月28日与安徽地矿集团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安徽金钼地矿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协议》,取得金沙钼业10%的股权。
2022年,国内国际钼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项目未来获利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且出现了触发资产减值的突发事件,经充分考虑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公司对长期股权计提减值准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金沙钼业账面原值84,838.74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7,625.13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663号)测算,公司持有的10%股权可回收价值为70,120.28万元,评估减值14,718.46万元,2022年计提减值准备7,093.33万元。
公司自2018年至今因工艺升级、环保整改、设备设施老化等原因形成了大量废旧且无使用方向的固定资产。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部分固定资产原值16,477.01万元,已计提折旧14,700.66万元,净额1,776.35万元。2022年对该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76.35万元。
(三)金堆城钼业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中航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坏账情况
2020年1月,金堆城钼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贸易”)陆港分公司与中航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物流”)签订了八份《铝锭买卖合同》,中航物流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13,780.76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中航物流未依约承兑付款,截止2020年10月,陆港分公司应收中航物流货款余额8,594.92万元。陆港分公司以中航物流未按约定支付货款为由,将其起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民初972号民事判决书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民终177号民事判决书,中航物流应向陆港分公司支付货款8,594.92万元。经查询,中航物流可控执行财产不确定性较大,按照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估计风险和损失,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陆港分公司应收中航物流7,544.9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59.49万元。2022年计提坏账准备6,685.43万元。
2022年金钼贸易陆港分公司与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科”)签订电解铜购买合同,截止2022年12月,陆港分公司应收上海迈科货款余额13,745.80万元。2022年9月上海迈科由于资金流动性问题无法履行与陆港分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陆港分公司对上海迈科提起仲裁并进行财产保全。2023年2月,上海迈科的母公司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预重整申请。依据律师对查封财产情况的认定及可控执行财产的不确定性,按照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估计风险和损失,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陆港分公司应收上海迈科13,745.80万元。2022年计提坏账准备8,345.76万元。
本年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3,900.87万元。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2023年5月11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柳晓峰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柳晓峰先生,1965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金堆城钼业公司三十亩选矿厂生产副厂长,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副处长、处长,规划发展处处长,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现任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职权。